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优原则
(一)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二)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教职工实际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为主要依据,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定。评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透明,以利于群众监督。
(三)分片、分类评定的原则。以片为单位,按照职称或职级进行分类评定。
(四)定性评价、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评定工作要充分考虑教职工在学院七项内涵建设方面取得的业绩贡献,也要充分考虑其在“完成任务、遵守纪律、改革创新、创先争优”四个方面的现实表现和实际效果,还要量化打分。
(五)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激发大家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提高质量和效率,以促进学院的整体发展。
二、评优时间
按学年度评定,即2012-2013学年度。
三、评优范围
(一)学院正式教职工。其中副院级干部由董事会评定。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评优
1、缺勤天数超过15天及以上者(包括病假、事假、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2、迟到或早退或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3次(含)以上者。
3、工作期间被监察处检查有违反规定行为(包括提前就餐、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听歌曲、网上聊天、购物、使用电器等)3次(含)以上者。
4、到学院工作未满一年者。
5、专职教师学年课时不足300学时者。
6、辅导员所带学生上课出勤率不足95%,自习出勤率不足90%(以学生处上学年检查数据为依据)。
7、出现教学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者1次(含)以上者。
四、评定内容
(一)评定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评定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评定。
1、专职教师主要评定其政治思想品德,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育人工作成效。(实验人员主要评定其政治思想品德、实验教学工作、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2、辅导员主要评定其政治思想品德、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研究,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及工作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3、管理人员主要评定其政治思想品德、履行岗位职责和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内容、工作业绩。
4、工勤技能人员主要评定其政治思想品德、技能操作水平、履行后勤服务和保障的岗位职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五、评优的组织实施
(一)学院成立教职工评优工资晋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全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处牵头,协同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督导处、监察处的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领导陈卓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片成立分片评优工资晋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片评优小组),负责本片评优工作。分片评优工资晋级领导小组由各片副处级以上人员组成。
六、评优的方法和程序
(一)评优方法
1、评优主要采用民主评议和分层次打分测评方法。分片评优小组组织不同人员打分、评定,最后按照各自所占比例,汇总得出总成绩,确定评优名单后报学院教职工评优工资晋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总分数=民主评议打分(占20%)++领导打分(占50%)+分片评优小组打分(占30%)。
2、评定等次分为优秀。优秀比例如下:,副教授以上或处级占40%,讲师或科级占30%,助教或科级以下占20%。其它等次不规定比例。
3、计算人数为本片评定学年度人数(即上学年度人数,院级领导除外),本学年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人员,在新岗位评定,计算人数也在新岗位计算。量化打分时新岗位负责人要征求原岗位负责人意见。
(二)评优程序
1、个人总结。撰写个人总结并填写《2012-2013学年度教职工评优工资晋级表,附件1》。
2、组织测评。
(1)个人工作小结述职。分片评优小组组织本片范围内人员进行个人工作小结述职。
(2)述职后进行民主评议打分。民主评议见附件2,民主评议分数占总成绩20%。参加民主评议人数不能少于本片评定学年度人数的三分之二。
(3)部门负责人评议打分。见附件3。
(4)分片评优小组评议打分。见附件4。
3、统计、汇总。分片评优小组依据量化测评打分结果及被测评人填写个人总结,按照各自权重所占比例,计算出总分数,提出优秀等次名单。
4、公示。分片评优小组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名单在本片范围内进行公示。
5、上报。分片评优小组将评定结果填写《2012-2013学年度教职工评优工资晋级汇总表,附件5》报学院教职工评优工资晋级领导小组。时间:2013年10月16日下班前,交人事处刘聪老师。
6、审核。学院教职工评优工资晋级领导小组审核优秀等次名单。
7、审定。评定结果报学院院务委员会会议审定。
8、公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9、存档。《2012-2013学年度教职工评优工资晋级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评定结果的运用
(一)被评定为优秀人员,工资晋升一级。标准如下:
专职教师:
助教
| 讲师
| 副教授
| 教授
|
50元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辅导员、管理人员:
办事员
| 科员
| 副科
| 正科
| 副处
| 正处
| 副院
|
200元
| 100元
| 100元
| 100元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工勤技能人员:
技工
一级
| 技工
二级
| 技工
三级
| 技工
四级
| 技工
五级
| 技工
六级
| 技工
七级
| 技工
八级
|
50元
| 50元
| 50元
| 50元
| 50元
| 100元
| 100元
| 200
|
(二)没有被评定为优秀的人员工资不晋级。
八、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教职工评优工资晋级表
附件2:民主测评票
附件3:部门负责人使用的测评票
附件4::分片评优小组使用的测评票
附件5:2012-2013学年度教职工评优工资晋级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