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学院工会   发布时间:2013-07-08 浏览量:
各分工会:
庆七一教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在综合楼二楼门厅处展览,现由学院工会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通知如下:
一、组成评选委员会
各分工会推荐一人组成评选委员会,名单(电子版)于7月9日下班前报学院工会。
二、评选情况
1、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分四类:书法作品、硬笔作品、国画作品、摄影作品。
2、评选时间:2013年7月10日上午九点,综合楼二楼大厅。
3、奖项设置
书法作品、硬笔作品和摄影作品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国画作品分为:一等奖
4、学院工会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