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5日上报缺课超过三分之一名单,以系部为单位电子版传考试中心。
2、7月15日上报考试课程的平时成绩电子版及纸质版,平时成绩上报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修改。平时成绩填写在期末成绩单上上报,任课教师保留电子版,待考试结束后卷面成绩填写完毕再次报考试中心。
3、7月22日上报期末考试成绩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本学期采用了新版的成绩单,成绩单中各分数段的人数是自动生成的,为了节省各位任课老师时间及保证成绩统计的准确性,请大家务必下载新版的成绩单上报成绩。
4、成绩填报具体要求:
(1)旷考、违纪学生总评栏记“0”,备注填写“旷考、违纪”。
(2)缓考学生给出平时成绩,总评栏记“—”,备注填写“缓考”。
(3)缺课超过三分之一学生,总评栏记“—”,备注填写“病取、事取、旷取”,不要出现其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