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评价的最主要手段,也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试题命制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本周内,各系、部布置任务,安排各考试课程的命题教师和审题责任教师。
2、6月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之前,各系部将经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样卷电子版交教务处考试中心(按照模板要求进行排版)。
3、第19周所有课程结束前完成考查课程考核。任课教师应在考查前将考查试卷、考查方案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二、命题要求
1、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考试大纲为依据,以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为重点,并加强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核。
2、要正确掌握命题范围,试题应含有本课程各部分主要内容及课堂讲授的主要内容。
3、要合理地选择试题类型,每份试题类型一般不得少于四种。
4、试题结构要合理。试题的难易比例原则为——容易:中等:难=1:2:1。
5、各试题应有相对独立性,不相互构成正确解题提示。一道题目内容不宜过多,占分不宜过大,考试课程的试卷评分的分值要求细化到每小题。各个题目的容量与赋分应相对合理。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题量根据各学科特点而定,一般每份试卷题量不少于40个知识点。题量要求尽可能符合学生实际能力,具体答题时间控制为90分钟(如果有特殊需要请与考试中心联系)。
6、试题拟定后,教师必须拟定相应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正确答案应有定论。
7、各考试课程一律要求拟好A、B卷,且A、B卷题型、题量、难度一致,命题范围相同,题目的重复率不得超过15%。考查课程除提供本学期课程考查方案外,还要命制一份补考试卷。考查课程补考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体育、实训除外)。
8、试卷一律采用教务处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模板(可从考试中心网页上下载),并将页眉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题号数量与实际题数一致。
9、开卷考试须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开卷考试试卷不得采用填空、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等题型,推荐采用问答、综合分析、方案设计等题型。
10、教师拟定的试题要排版合理、图表工整,内容准确无误,文字简炼通顺。要求使用本学期的模板并不要对模板的字体及字号做任何的修改。两套试卷的答案以A4纸排版,切勿将答案填写在试卷上。试卷需经系主任、专业主任审核后方有效。
三、组织要求
1、同一层次同一课程如有两人以上(含两人)教师任课,考试应采用同一套试卷。试卷应在教研室集体讨论后由教研室主任指定教师负责命题。
2、教师应按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完成命题任务,出好试卷,按规定时间上交电子版试卷。待考试中心统一打印完毕返回,教研室主任、命题教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能生效使用。
3、考试改革各专业考试科目如有改革考核方式的意向,请于5月23日前将新的考试方案(目的、考试内容、形式、手段),上报考试中心,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4、各系部本学期考试课程中所含有的实操部分,或纯实践类考试课在平时测试后须安排一次综合实操测试。具体方案直接与教务处协商。
5、为了使教师命制试题做到心中有数,也为了方便检测试题命制情况,各考试课程随命制的试题相应填写《辽宁理工职业学院试题命制信息表》(见附表2)。以系部为单位提交《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汇总表》(见附表1)
6、为方便试题管理,加强保密工作,试题传输上交过程中一律装袋密封,并认真填写密封袋正面表格规定内容(见附表3)。
四、注意事项
1、各系部在综合考虑教师教龄、职称、上课轮数(3轮以上)等因素的基础上,每门考试课程安排1名命题教师和1名审题责任教师。
2、严格审题。防止出错考题,或试题存在歧义;防止题量不足,或试题偏难偏易;仔细核实各题配分及试卷总分,防止出现试卷总分大于或小于100分等现象。教研室主任、系部负责人要对试卷质量负责,在认真审核无误后再签字。
3、严格保密制度。各系、部要召开命题工作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强调试题保密工作,特别是承担命题和审题任务的任课教师,不得将试题内容作为复习内容提供给学生,更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对经查实的泄题行为,除按照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外,由此造成的重考成本和对学生的影响由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
4、对未按规定时间上交考试考查试题或试题质量严重不合格者,视为教学任务完成不好,与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量统计及评奖评优条件挂钩。
5、请各系部主任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此文件,以保证此次命题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科目汇总表
2、辽宁理工职业学院试题命制信息表
2、辽宁理工职业学院试题密封袋